一、研究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成立于2025年4月,是学校独立设置的二级教学科研实体单位。研究院整合了校内“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乌兹别克斯坦研究中心、阿富汗研究中心、中亚研究所、土耳其研究中心、国家民委环黑海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平台,依托世界史、外国语言文学、民族学等优势学科,秉持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三位一体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推动交叉学科建设,实现了学科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协同发展,是学校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筑牢西部边疆安全屏障、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学术阵地。研究院坚持“基础研究与对策研究并重、学术创新与资政服务协同”的科研导向,凝练并确立了以“三海两亚”(里海、黑海、波罗的海周边及中亚、西亚区域)为核心的特色研究方向,精准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高质量共建、周边外交及能源安全等重大战略需求。
近年来,研究院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重大专项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世界历史》《欧洲研究》《美国研究》《西亚非洲》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撰写高质量调查研究与政策咨询报告50余份,其中多份获得重要批示,数份被国家部委及地方职能部门采纳应用,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了扎实的决策参考。研究院创新人才引育机制,建立了灵活的跨院系、跨学科研究人员双聘与兼聘制度,依托学校世界史、外国语言文学、民族学等学科的雄厚基础,打造了一支跨学科、国际化、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同时,研究院还聘请资深外交官、国际组织退休官员及企业海外高管担任行业导师,形成了由核心导师、联合导师和行业导师共同构成的复合型导师团队,为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撑。研究院秉持“开放办院、国际协同”的理念,积极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网络。
研究院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中国—中亚机制秘书处建立了稳定沟通机制;与国内顶尖智库及高校,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北京大学区域与国别研究院、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中心等保持紧密合作,在信息共享与联合科研等方面开展实质性互动;同时,与“三海两亚”区域对象国的学术机构开展务实合作,已同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国立大学、土耳其中东科技大学、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等高校达成合作意向。在人才培养方面,研究院创新机制,与世界史、外国语言文学、政治经济学、国家安全学、民族学等相关学院深度合作,推行“核心导师+联合导师组”指导模式,确保每位学生获得多学科背景的联合培养,着力培养兼具语言能力、区域知识和专业素养的复合型、国际化高层次研究人才。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具有副高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具有区域国别学相关学科背景的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应届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掌握“三海两亚”相关语言者优先;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发展潜力良好;
5.具有“人工智能+区域国别”交叉学科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6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招聘程序如下:
(一)应聘报名。应聘人员在学校招聘系统(人才招聘系统:https://hrms.snnu.edu.cn/sp/ebdpage/freepass/937153673630245206/page/937153673630245206,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http://rsc.snnu.edu.cn/info/1036/10618.htm)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并将个人简历(包含详细的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近期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发送至研究院邮箱:qygb@snnu.edu.cn。
(二)资格审查。招聘委员会下设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术委员会成员3-5人组成的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同时做好平时报名受理工作。审查小组根据应聘报名人员情况及时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核评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对其进行业务考核、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心理测评、政治表现鉴定。
1.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原则上采取开放式学术报告和试讲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的研究功底、学术视野、研究成果、发展潜力和基本教学能力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
2.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对业务考核中获得肯定的人员,由招聘委员会安排专业素养和学术声誉好、公共责任心强、教师认可度高的教授5人以上与考察对象谈话,并根据谈话情况实名填写推荐票、作出评价。根据需要,亦可委托专人(2名以上)通过联系应聘人指导教师、培养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做进一步考察了解。
3.心理测评。对业务考核中获得肯定的人员,同步组织对其进行心理测试。
4.政治表现鉴定。研究院对应聘人员政治立场、政治历史、思想状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鉴定,并形成综合性考察材料。考核结束后,业务考核组、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组、心理测评组、政治表现鉴定组分别对应聘人员形成独立的考核意见。考核鉴定意见须经各考核组组长分别签字确认。
(四)职能部门审核。党委教师工作部对研究院出具的政治表现鉴定予以审定;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对拟聘人员的科研成果予以审核;教务处、研究生院对拟聘人员的教学成果予以审核。
(五)确定拟聘人选。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形成单位考核聘用意见。
(六)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审核
常规补充教师考察聘用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引进具有高级职务教师考察聘用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处,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召开部门会议审核研究。
(七)专家评审。由人力资源部、人才工作处分别报学校人事人才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八)学校审批。经学校会议审批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证反映属实的,学校将根据反映问题性质做出处理,直至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
(九)签订合同。经审批同意补充的人员(或团队)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
高层次人才的招聘由人才工作处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学校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方式
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职务教师按事业编制方式聘用,常规补充教师按学校“准聘-长聘”相关规定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郭老师 029-85319138
罗老师 17792733815
研究院网站:https://qygb.snnu.edu.cn/
研究院邮箱:qygb@snnu.edu.cn
区域国别研究院
2026年3月17日